欧亚经济联盟对华石墨电极延期征收反销税
欧亚经济联盟对华石墨电极延期征收反销税
2022年3月30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内部市场保护司发布公告称,依据2022年3月29日第47号决议,将原产于中国石墨电极反 倾 销税的征税日期延期到2022年10月1日。公告自2022年4月11日起生效。
2020年4月9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石墨电极启动反 倾 销立案调查。2021年9月24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内部市场保护司发布第2021/298/AD31号公告,依据委员会2021年9月21日第129号决议,对中国石墨电极征收14.04%~28.20%的反 倾 销税,措施自2022年1月1日起生效,有 效 期为5年。涉案产品为圆形横截面直径小于520毫米或其他形状横截面积不大于2700平方厘米的炉用石墨电极,涉及欧亚经济联盟税号8545110089项下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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