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极材料】国内负极龙头回应石墨相关物项出口管制新政:行业影响有限

【负极材料】国内负极龙头回应石墨相关物项出口管制新政:行业影响有限


【负极材料】国内负极龙头回应石墨相关物项出口管制新政:

行业影响有限

 

日前,中国商务部会同海关总署发布关于优化调整石墨物项临时出口管制措施的公告,宣布将决定对商务部、国防科工委、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50号(《决定对石墨类相关制品实施临时出口管制措施》)中所列的物项范围进行优化调整,对部分物项实施出口管制。新政从2023年12月1日开始实施, 新政策对行业产品石墨化焦出口影响。

中国是全球第1大的石墨生产国和出口国。在全球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装机量大幅增长拉动下,国内外市场对于石墨的需求大增,而人造石墨更是日渐成为动力电池负极材料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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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3日,澎湃新闻记者从国内动力电池负极材料龙头贝特瑞、杉杉股份方面了解到,此次商务部和海关总署发布并即将实施的石墨物项出口管制新规,对于动力电池石墨负极材料产品的业务影响有限。其中,杉杉股份明确表示,管制新政对目前公司人造石墨材料产品出口业务没有影响

具体来看,公告中明确了满足以下特性的物项,未经许可不得出口。一是高纯度(纯度>99.9%)、高强度(抗折强度>30Mpa)、高密度(密度>1.73克/立方厘米)的人造石墨材料及其制品(参考海关商品编号:3801100030、3801909010、6815190020);二是天然鳞片石墨及其制品(包含球化石墨、膨胀石墨等)。(参考海关商品编号:2504101000、2504109100、3801901000、3801909010、3824999940、6815190020)。

在人造石墨方面,据介绍,首先,此次新规中管制的人造石墨材料及制品的参数并非锂电负极材料用人造石墨常规指标,主要是石墨板材、石墨块一类产品,更多是针对航空、军工等高精尖领域用的石墨物项。

贝特瑞公司网站页面也显示,公司目前的人造石墨极片各项产品压实密度基本在1.5—1.7克/立方厘米之间,低于此次公告的要求。

其次,由于此次调整是既有出口管制政策的优化,目前动力电池负极材料企业基本都拥有人造石墨出口许可证。

根据2006年第50号(《决定对石墨类相关制品实施临时出口管制措施》),出口管制的石墨物项共有7项,包括“其他人造石墨”、“其他以石墨或其他碳为基料的制品”、“其他碳电极”、“灯碳棒、电池碳棒及其他石墨制品”等。

对比来看,人造石墨方面,此次出口细化了3个批号,据业内人士透露,目前具有海外业务的负极材料企业此前都正常申请许可证出口。

因此,此次管制调整更多的是天然石墨。具体来看,新政策增加6个天然石墨批号办理出口许可要求。

据了解,天然鳞片石墨及其制品,多用于广泛用于冶金工业的高等耐火材料与涂料、军事工业火工材料安定剂,也可用于电池工业的电极。其中,鳞片石墨经过深入加工生产的膨胀石墨,因为具有吸收电磁波的功能,使其具有很高的军事应用价值。

目前,锂电石墨由中国主导全球供给,近年来,中企成功地实现在市场上的“日韩替代”。在石墨负极产品中,天然石墨虽具备成本和比容量优势,但其循环期限短,且一致性低于人造石墨,因此在动力电池及高端消费类电池领域以人造石墨为主。高工产业研究院(GGII)数据显示,2022年中国人造石墨出货量占比约84%,已成为近年负极材料市场上的主流产品。

因此,国君电新分析指出,在需求刺激下,在新政实施后,不排除短期海外客户增加提货库存的可能。

值得一提的是,随着海外客户就近配套供应链健全的考虑,国内负极头部企业如贝特瑞、璞泰来、杉杉股份也已经开始在海外落地负极产能。

10月16日,贝特瑞在印尼签署协议,将与新加坡Stellar公司共同出资,在印尼中苏拉威西省IMIP园区和中爪哇省KIP园区建设年产8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生产基地。项目一期投资4.78亿美元。

此前的9月27日,杉杉股份公告,下属子公司上海杉杉将在芬兰投资不超过12.8亿欧元建设芬兰年产10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基地项目。两期项目产能规划各5万吨/年,建设周期预计各24个月。

此前5月,国内另一家负极材料头部璞泰来也发布公告,公司拟在瑞典建设10万吨锂离子负极材料一体化生产研发基地,项目总投资预计约合人民币106.77亿元。

在宣布投资公告时,三家企业都不约而同表示,海外项目进一步拓展和服务公司海外客户,完善公司海外产能布局,提高公司负极材料市场占有率,增加公司未来整体收益。石墨两用物项政策情况指导,可随时咨询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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