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期间国家对钢铁行业提出这些要求
“十四五”期间我国对钢铁行业提出这些要求
2月7日,工信部等三部门发布《促进钢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对更好地促进钢铁工业高质量发展提出了若干要求,供应石墨电极可用于电炉炼钢,梳理其中要点内容如下:
表:《促进钢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要点梳理 | |
类别 | 要求 |
主要目标 | 力争到2025年,钢铁工业基本形成布局结构合理、资源供应稳定、 技术装备先进、质量品牌突出、智能化水平高、全球竞争力强、绿色低碳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格局 |
坚持总量控制 | 遵循钢铁工业发展规律,保持去产能政策的稳定性和前瞻性,提高供需的适配性、有效性。坚持总量调控和科技创新降碳相结合。研究落实以碳排放、污染物排放、能耗总量、产能利用率等为依据的差别化调控政策 |
有序发展电炉炼钢 | 电炉钢产量占粗钢总产量比例提高到15%以上;钢铁工业利用废钢资源量达到3亿吨以上;对全废钢电炉炼钢项目执行差别化产能置换 、环保管理等政策 |
提高资源保障能力 | 推进国内重要矿山资源开发。鼓励企业开展港口混矿业务,增加港口库存,发挥港口库存对资源保障的缓冲作用。按照市场化原则, 加强全球铁矿石资源开发合作。完善铁矿石期货市场建设,加强期货市场监管,完善铁矿石合理定价机制 |
产业布局结构优化 | 鼓励有环境容量、能耗指标、市场需求、资源能源保障和钢铁产能相对不足的地区承接转移产能;未完成产能总量控制目标的地区不得转入钢铁产能 |
推进企业兼并重组 | 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实施兼并重组,打造若干全球一级超大型钢铁企业集团。在不锈钢、特殊钢、无缝钢管、铸管等领域分别培育1〜2 家优质引导企业。鼓励钢铁企业跨区域、跨所有制兼并重组;有序引导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独立热轧和独立焦化企业参与钢铁企业兼 并重组 |
提高开放合作水平 | 引导中国钢铁产品、装备、技术、服务等协同“走出去”。鼓励生铁、直接还原铁、再生钢铁原料、钢坯、钢锭等资源性产品和半制成品进口 |
深入推进绿色低碳 | 80%以上钢铁产能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吨钢综合能耗减少2%以上, 水资源消耗强度减少10%以上,确保2030年前碳达峰 |
大力发展智能制造 | 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达到80%左右,生产设备数字化率达到55%,打造30家以上智能工厂。推进5G、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商用密码、数字挛生等技术在钢铁行业的应用;建设钢铁行业大数据系统 |
另外,《促进钢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正式文件(下称正式文件)与2020年底发布的《促进钢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相比,发生了不少变化,总体来看有以下这些:
1、碳达峰目标由“到 2025 年力争率先实现碳排放达峰”变为了正式文件中的“确保2030年前碳达峰”;
2、产量控制方面,正式文件特别提到了“坚持总量调控和科技创新降碳相结合;研究落实以碳排放、污染物排放、能耗总量、产能利用率等为依据的差别化调控政策”;
3、正式文件中删去了部分量化指标,如“先进水平焦炉产能占比达到70%以上,先进炼铁、炼钢产能占比均达到80%以上”、“铁金属国内自给率达到45%以上,打造1-2个具有全球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的海外权益铁矿山,海外权益铁矿占进口矿比重超过20%”、“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20%以上”、“废钢比达到30%”等;
4、行业集中度目标由“力争前5位钢铁企业产业集中度达到40%,前10位钢铁企业产业集中度达到60%”变为正式文件中的“钢铁产业集中度大幅提高”;
5、鼓励钢铁原料进口品种拓展到了生铁、直接还原铁、再生钢铁原料、钢坯、钢锭等资源性产品和半制成品,更多钢铁行业资讯详询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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